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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(内蒙古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)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举办、自治区公安厅主管、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公安政法类高等学校,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担着公安学历教育、在职民警培训、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处突等重要职能,是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,是自治区“两个屏障”忠诚卫士的成长摇篮。
学校是我国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5所公安院校之一,前身为1948年3月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,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纯正的红色基因,是我国公安高等教育事业的主体性院校。学校历经内蒙古公安学校(1953-1959年)、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(1959-1980年)时期,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(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校),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(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),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,2012年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。
在中等教育办学时期(1978-2000年),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共招收培养23届7168名中专学生,学校于1993、2000年先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。在内蒙古人民警察学校办学时期,曾与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联合,于1983-1987年附设公安大专班毕业五届334人,全部由学校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。2001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成立,正式开始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办学历程。2002年,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。迄今累计有25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史。
学校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。现校区占地面积221亩,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。在建的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校区占地面积750亩。学院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,其中行政管理机构 6个,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。现有教职工248人,其中专任教师190人,高级职称教师60余人,“双师型”教师126人,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3人,硕士学位89人。教师队伍中有6名公安部优秀教师、公安高等教育名师,5名自治区教学名师,5名自治区教坛新秀,7名教师担任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。3名教师被聘请为公安部高级教官,23名教师被聘请为自治区公安厅高级教官。近年来,学校教师在世界军人运动会、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,有的取得了冬奥会、全运会等世界及国家级赛事的裁判员资格。